财产损害纠纷举证方式如下:
1.纠纷起因、被告过错、损害事实的依据,要求赔偿数额及计算依据;
2.受损害现场、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及证明;
3.涉及民法典规定的特殊侵权赔偿的受害人,应提供损害的事实以及损害事实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据;
4.证人的姓名、住址和证明内容。
二、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证明
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情况和证据;
2.人身受到侵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
3.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及交通费等,应提供医疗费单据、误工(准许休息)的天数、误工收入损失的证据、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车、船票凭证等;
4.受害人死亡,其亲属要求赔偿丧葬费或生活费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丧葬费凭证与清单、受害者生前抚养、扶养、赡养情况的证明。
5.被告无过错或受害人对发生损害有过错的证明。
三、对财产损害赔偿的证明
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情况和证据;
2.财产受损的情况(财产名称、数量)及损害后果的证明;
3.对损坏的财产产权有争议的,应提供产权证明;
4.被告无过错或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
一、诉讼医疗纠纷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医疗纠纷诉讼一般需要提交的证据如下:
1、受害人与其家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2、就诊病历、检验单、化验单等就医资料;
3、受害人的误工证明、收入证明;
4、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清单;
5、如造成伤残,应提供司法鉴定书。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患者依据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应予准许。
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