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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保险理赔金额被低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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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应当依据保险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为受害人进行赔偿,对于理赔金额被低估的情况,受害人有权进行合法维权要求重新核定理赔金额。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保险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受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要求鉴定赔偿金额、方式,也可以通过相关争议解决机构处理争议”。

3.《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和赔偿限额,向受害人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因此,受害人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重新核定理赔金额,如未得到满意答复,还可以进行合法维权途径,包括向交通管理部门投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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