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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如何计算报销?

来源:汇意旅游网

社会保险法规定,以下费用不予报销:就诊转诊交通费、空调费、电话费、膳食费等特需生活服务费用。民事主体从事活动需遵守法律和公序良俗。社会保险制度确保公民在老病伤失育等情况下享受国家和社会的物质帮助。

法律分析

下列费用不予报销:

一、就诊转诊的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三、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四、膳食费;

五、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拓展延伸

不可报销的住院费用有哪些?

不可报销的住院费用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非医疗必需的费用,如电视费、电话费等。2.超出医保范围的费用,如高端药品、特殊治疗等。3.自费项目,如单人病房、特殊护理等。4.未经医生明确指示的费用,如额外检查、药品等。5.非法规定的费用,如红包、回扣等。6.非医疗机构提供的费用,如美容、保健等。7.个人行为导致的费用,如自残、自残等。请在住院前咨询医院和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和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结语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了多项社会保险制度,以保障公民在特定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然而,以下费用不得报销:就诊转诊的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守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在住院前,请咨询医院和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和规定,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法律依据

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第

自费范围。

除第七条

规定的开支范围以外的费用,由患者自理。

举例如下:

一、各种不属于公费医疗报销的自费药品,异型包装药品,未经批准的外购药品。

二、挂号费、出诊费、伙食费、特别营养费、住院陪护费、特护费、婴儿费、保温箱费、产妇卫生费、押瓶费、中药煎药费(包括药引子费)、取暖费、空调费、电话费、电炉费;

病房内的电视费、电冰箱费等。

三、医疗咨询费、医疗保险费(指医疗期间加收的保险费)、优质优价(指医院开设的特诊)规费、气功费(不含气功治疗费)。

四、非公费医疗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体检、预防服药、接种,不育症的检查、治疗费。

五、各种整容、矫形、健美的手术、治疗处置、药品等费用以及使用矫形、健美器具的一切费用。

六、就医路费、急救车费、会诊费及会诊交通费。

七、各类会议的医药费。

八、各种磁疗用品费。

九、未经指定医疗单位介绍或公费医疗机构批准,自找医疗单位或医师诊治的医药费。

十、未经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同意自去疗养、康复、休养的医药费用。

十一、由于打架、斗殴、酗酒、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造成伤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出国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发生的医药费用。

十三、其他由当地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不应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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