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嫌疑人退回赃款后是否能获得缓刑,取决于犯罪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且不会对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诈骗未遂的定罪处罚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影响了罪刑法定原则的贯彻和案件的公正处理。
法律分析
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将赃款全部退回的,还会不会被判缓刑的,要依据犯罪的情节而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诈骗未遂如何认定
在财产经济犯罪中,对于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犯罪未遂形态,如盗窃、诈骗、敲诈勒索、贪污未遂等是否能定罪处罚、怎样定罪处罚在刑法理论上存有争议,在司法实践中理解和做法不一,以致影响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刑法基本原则的贯彻落实和案件的公正处理。
拓展延伸
电信诈骗案件的判决是否会受到退赃行为的影响?
在电信诈骗案件中,被告人是否退赃会对判决产生一定影响。退赃行为通常被视为被告人的悔过表现,可能被考虑为减轻刑罚的因素之一。然而,判决结果仍然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法律规定。退赃数额的大小、退赃的时间和方式、被告人的态度和过往犯罪记录等都可能影响对判决的决定。此外,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案件的社会影响等。因此,退赃行为可能会在判决中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并不能保证一定会获得缓刑。最终的判决结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由综合考量后做出决定。
结语
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能否被判缓刑,取决于犯罪的情节和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且宣告缓刑不会对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然而,退赃行为虽然被视为悔过表现,但具体的判决结果仍需综合考虑退赃数额、时间和方式、被告人态度及过往犯罪记录等因素。因此,退赃行为可能影响判决结果,但不能确保获得缓刑。最终的判决将由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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