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证需要以下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
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3、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非婚生情况说明;
4、落户集体户或非亲属挂靠的,需提供单位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5、非婚生育申请随父落户或婚生申请随《出生医学证明》未登信息一方落户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1份。
一、办理出生证明流程具体如下:
1、确定新生儿姓名,未取名字,不能办理;
2、提供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记录由接生医院提供,出生证明申领表由医院提供,家属填写,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证即准生证,孕产妇保健册即本院建卡;
3、办证时间,为每周一、三、五,节假日除外;
4、出生医学证明为法律证件,一经办理,新生儿姓名不得更改,并要求新生儿父母中的任何一方亲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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