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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的解除权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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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承揽合同定作人有任意解除权。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承揽合同任何一方实质性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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