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是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而制定的法规。但是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已经实施)的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被废止了 变为民法典的第五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