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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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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白衣天使:我刚到医院上班,现在有些病人家属不太理性,手术失败就说是医疗事故。请问,法律对于医疗事故的规定,到底哪些不属于医疗事故?

江西一信律师事务所潘红卫律师: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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