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汇意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医疗期的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医疗期的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来源:汇意旅游网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了医疗期的最长期限以及计算方法。根据个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的不同,医疗期可以在3个月到24个月之间。医疗期的计算根据累计病休时间,不同医疗期周期内的病假不能合并计算。对于无法从事原工作的职工,劳动鉴定委员会将根据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确定相应的处理方式和待遇。

法律分析

一、规定的医疗期最长的期限是多久

对于医疗期期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二、医疗期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10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需要指出的是,在计算医疗期时不同医疗期周期内的病假不能合并计算。

三、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如何处理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结语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的最长期限根据个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范围从3个月到24个月不等。医疗期的计算方法是根据病休时间在不同周期内的累计计算,例如三个月的医疗期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如果医疗期满后职工不能从事原工作,需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如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十五条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