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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未签订合同有没有什么赔偿?

来源:汇意旅游网

律师分析:

与公司未签订合同有赔偿,补偿数额是劳动者工资的两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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