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订立该制度。
法律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
第五条 试用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考核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
第六条 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的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了解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