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权和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后,应该由公司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中因为公司不配合办理,所以原告起诉公司要求办理,属于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一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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