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按照商业贷款,等额本息计算
年 利 率:6.9%(月利率5.75‰)
每月月供:2963.11元
总 利 息:27786.47元
照商业贷款,等额本金计算
年 利 率:6.9%(月利率5.75‰)
首月月供:3362.5元
逐月递减:14.38元
末月月供:2514.38元
总 利 息:26306.25元
照公积金贷款,等额本息计算
年 利 率:4.45%(月利率3.70833333333333‰)
每月月供:2793.04元
总 利 息:17582.63元
照公积金贷款,等额本金计算
年 利 率:4.45%(月利率3.70833333333333‰)
首月月供:3056.25元
逐月递减:14.38元
末月月供:2509.27元
总 利 息:16965.62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三)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四)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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