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对外负债(不包括客户存放的交易结算资金和受托投资管理的资金)不得超过其净资产额的九倍。 经纪类证券公司的对外负债(不包括客户存放的交易结算资金)不得超过其净资产额的三倍。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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