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备案流程:
1、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2、取得国士局用地预审意见;
3、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4、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5、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6、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7、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8、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9、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
10、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11、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12、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13、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14、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15、取得国士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