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案件和解协议书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制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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