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付费教育问题归根结底也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教育组织向学生提供教育服务,学生向教育组织支付学费。但是这类合同通常都是实践性的,两方不会签订书面合同,更不会商定中途退学学费可否能够退还,以及中途退学可否构成违约,可否需要进行违约赔偿等。按照合同的通常原理来分析,中途退学,教育组织应当履行的教育义务并无履行完毕,足量收取的学费是应当按照肯定比例退还。但是现实中少有听到教育组织给退学者退费的,因此建议你能够跟教育组织商量解决。
法律依据:《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 民办学校学生退(转)学,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退还学生一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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