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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丢失后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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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遗失或损毁可申请补领,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后将补发结婚证。婚姻登记档案遗失,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单位证明等。

法律分析

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将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拓展延伸

离婚手续的法律要求和程序

离婚手续的法律要求和程序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夫妻一方或双方提出离婚申请后,需要履行一系列法律程序和要求,以正式解除婚姻关系。首先,夫妻双方需要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一方提出离婚申请,经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向提起离婚诉讼。其次,根据当地的规定,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同时填写离婚申请书。接下来,会组织调解,协助夫妻双方解决分居、抚养子女、财产分割等问题。如果调解失败,将依法审理离婚案件,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并作出裁决或判决。最后,一旦裁决离婚生效,夫妻双方需要办理离婚证书的领取手续,以正式解除婚姻关系。总之,离婚手续的法律要求和程序需要严格遵守,以确保离婚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结语

结婚证遗失或损毁,可凭户口簿、身份证向原登记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机关将查证属实后,补发结婚证。若婚姻登记档案遗失,需提供能证明婚姻状况的证明。夫妻关系记载、单位证明或近亲属出具的证明可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手续需履行法定程序,包括达成一致意见或提起诉讼、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调解、审理、领取离婚证书等。遵守离婚手续的法律要求和程序,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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