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婚假以连续请假为原则,休假中遇双休日或法定节日,不累计也不顺延计算假日。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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