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的婚内约定对外有效,可以约定财产归属、债务承担等事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财产一般不可分割,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如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或拒绝支付医疗费用等。婚前财产协议可以约定婚内财产归属,离婚时按协议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一、夫妻财产的婚内约定对外有效吗?
1、夫妻财产的婚内约定对外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规定个人特有财产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财产婚内可以分割吗?
1、夫妻财产婚内一般不可以分割,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2、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后,可以签署婚前财产协议,在此协议之中,可以对婚内获得的工资等的财产财产进行约定。若是签署的婚前财产协议有效,那么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按照此协议来区分共同财产的范围,然后再协商这些共同财产的处置方案。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的婚内约定对外有效。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此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些特定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对于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双方可以签署婚前财产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处置方案。因此,在处理夫妻财产分割和离婚问题时,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婚前财产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