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先生开车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撞上一辆大货车。保险公司赔偿了货车车主李某的修车费后,李某又提出,修车期间租用了朋友的车拉货,产生租车费1000元,要梁先生赔偿。梁先生想问,保险公司能赔偿受害人的营运损失吗万会兵法官: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产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等间接损失,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因此,李某的租车费属于间接损失,不在交强险赔偿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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