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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售住房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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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方式:
(一)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
(四)纳税人未完整、准确提供房产原值或其他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产原值、费用和应纳税额的,实行核定征收。征收率由各市地税部门根据房产的区域位置、建造时间、结构类型、价格水平等因素,在转让收入的1%-3%的幅度内确定。
一、个人所得税定义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 所得税 。 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至每月5000元
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方式
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税免征额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3、扣除标准
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第九项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第三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财产原值,是指:
(一)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三)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四)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五)其他财产,参照以上方法确定。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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