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单位辞职后,根据情况不同,公积金有不同的处理方式。离职后去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如果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则可以将在当地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月转移到外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2、可销户提取余额。
离职后仍在当地工作,公积金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市管转市管,原单位公积金账户会与新单位合并;
2、市管转国管,个人提供银行查询单公积金卡所在银行,提交给原单位,由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3、国管转国管,原单位公积金账户会与新单位合并;
4、国管转市管,国管单位离职后国管公积金分为两种封存状态单位内部封存、国管集中封存。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