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第十九类主要包括: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柏油,沥青;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注册商标需要资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
2、商标申请书;
3、商标样品等。
注册商标流程如下:
1、需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商标样稿及主要商品或服务,递交商标局;
2、商标局形式审查(7-15个工作日)接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3、商标局实质审查(5-8个月左右);
4、商标公告(3个月);
5、核发商标注册证书并刊登商标注册公告;
6、申请人领取《商标注册证》。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综上所述,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若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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