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执法行为中的行政裁决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立案审查:环境执法机关接到案件后,首先会进行立案审查,确定案件事实和证据是否足够支持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
通知当事人:环境执法机关会向涉案当事人发出行政裁决通知书,告知当事人被处罚的事实、依据和罚款数额,并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
当事人申辩:当事人收到行政裁决通知书后,有权进行申辩,可以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行政裁决:环境执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申辩意见,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作出行政裁决决定,包括对当事人的处罚决定以及需要整改的要求等。
送达通知:环境执法机关会将行政裁决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环境行政执法行为中的行政裁决程序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也有助于维护环境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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