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企业主管人员滥用职权低价折股或出售国有资产,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者,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者,可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拓展延伸
新刑法中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既遂的刑罚有何变化?
根据新刑法,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既遂的刑罚有了一些变化。在过去,该罪名的刑罚可能相对较轻,但现在,根据新的法律规定,对于该罪名的定罪者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刑罚。新刑法增加了对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打击力度,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正竞争的原则。根据新规定,定罪者可能面临罚款、有期徒刑甚至是剥夺政治权利等更为严厉的刑罚。这一变化意味着对于该罪行的打击力度加大,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结语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刑罚已经得到了新的法律规定,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正竞争的原则。根据新规定,定罪者可能面临更加严厉的刑罚,包括罚款、有期徒刑甚至是剥夺政治权利等。这一变化意味着对该罪行的打击力度加大,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