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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子女抚养权应当提供哪些证据

来源:汇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应收集的证据有:

1.一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

2.一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

3.一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证据;

4.一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外部生活环境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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