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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诉讼需要给债务人发放利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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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是由债务人来承担。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一、什么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经双倍计算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双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支付利息的,不予计算。债务倍增部分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债务倍增部分利息等于债务人尚未清偿的有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一般债务利息以外的货币性债务乘以,千分之一点七五日乘以迟延履行期限。

二、被执行人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如何计付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是以二审判决的时间计算的。首先,在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的情况下,案件的生效裁判只能是二审裁判,而不可能是一审判决。换言之,从纠纷产生到作出生效的二审判决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直处于未确定状态。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的注意事项如下:

1、申请执行;

2、确定案件生效的时间,注意判决书下来的时间跟判决生效时间;

3、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4、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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