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存在下列行为扣3分:
1、超载20%以上的;
2、违反信号灯通行的;
3、低于最低车速的;
4、违反使用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5、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6、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行驶的;
7、驾驶非机动车驶入高速的;
8、不按规定超车的;
9、不按规定让行的。
驾驶证扣分的处理方法如下:
1、驾驶证被扣分,不满12分的,应及时缴清罚款;
2、扣满12分的,应在七天之内去参加学习和考试;
3、若是AB证扣满12分的,还需要去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综上所述,机动车驾驶人的上述行为将被扣3分,这些规定明确了违法行为的后果,有助于提高驾驶人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驾驶水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