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证据不足时不可定罪,罪刑法定是我国刑法基本原则。证据确凿才能定罪,无论诈骗或其他罪名,证据不足不可定罪。否则冤枉好人,不符合法治理念。注意非法获取的证据不可使用。
法律分析
诈骗罪证据不足时不可以定罪的,罪刑法定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定罪,需要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所以说,无论是诈骗罪亦或是其他的罪名,只要是证据不足的,都是不可以定罪的,一旦证据不足定罪,就极有可能冤枉了好人,同时也不符合我国法治的理念。需要注意证据的非法获取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
拓展延伸
诈骗罪的定罪标准是否需要重新审视?
在当前法律体系下,诈骗罪的定罪标准是否需要重新审视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诈骗手段也日益翻新,给定罪标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在审视诈骗罪定罪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证据的充分性、证明罪行的客观性以及保护被告益的原则。适时地修订和完善定罪标准,可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变革和应对新型诈骗犯罪的挑战。同时,也需要平衡定罪标准的严格性与司法公正的要求,确保定罪标准的合理性和适用性,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的平衡。因此,重新审视诈骗罪的定罪标准是必要的,并应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保法律在实践中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结语
诈骗罪证据不足时不可定罪,罪刑法定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证据确凿才能定罪,否则可能冤枉好人,不符合法治理念。需注意非法证据不可使用。审视诈骗罪定罪标准是值得关注的问题,需综合考虑证据充分性、罪行客观性和保护被告权益原则。修订定罪标准可应对新型诈骗犯罪挑战,平衡严格性与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的平衡。重新审视诈骗罪定罪标准是必要的,确保法律公正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一条举证责任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三条运用证据的原则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起诉书、人民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故意隐瞒事实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五十四条人民、人民和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第五十五条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