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同抬头和落款不一致的处理办法是:能当然地认为合同抬头处注明的单位或个人就是合同的当事人。有三种情形例外:
一是签名盖章者是受抬头处注明的主体的委托,
二是具有表见代理情形,
三是抬头处注明的主体以声明或者实际接受、履行合同的方式对合同予以追认。如果合同抬头处注明的主体事后对该合同不予认可,那么他(它)就不是合同的当事人,该合同内容对他(它)不发生约束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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