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第190条对自愿解散的情形作出与大陆法系许多国家基本相同的规定,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的出现;股东大会的决议解散;公司因合并和分立而解散。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