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细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管道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房屋维修、园林绿化及园林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太阳能光伏发电、铸造机械加工等;
2、建筑材料的技术研发、推广、生产、销售、租赁、铝合金模板的生产、铝合金模板及脚手架的销售等;
3、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城市规划设计等。
营业执照的注册流程:
1、确定经营范围和公司名称;
2、租赁或购买公司办公地址;
3、准备公司设立所需的各类文件和资料;
4、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设立登记申请;
5、领取营业执照;
6、刻制公司印章;
7、开设公司银行账户;
8、办理税务登记证。
综上所述,该建筑营业执照涵盖了从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到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多项工程施工服务,同时包括建筑材料的研发与销售、环境艺术与建筑工程设计等,展现了企业在建筑行业内多元化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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