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过失犯罪嫌疑人,如果其在犯罪后表现出悔罪态度,有效控制或积极赔偿损失;或者与被害人达成自愿、合法且已履行或提供担保的和解协议;或者是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适用特殊处理。
法律分析
1、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2、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
3、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
拓展延伸
逮捕审查的程序与要求
逮捕审查的程序与要求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是否予以批准的一项重要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逮捕审查程序包括案件登记、案件审查、案件决定三个阶段。在案件登记阶段,检察院会对案件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并核实;在案件审查阶段,检察院会对案件的事实、证据进行审查,并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核实;最后,在案件决定阶段,检察院会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予以逮捕批准。逮捕审查的要求主要包括确保案件的合法性、证据的充分性、程序的合规性等方面。通过逮捕审查程序与要求的落实,可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在逮捕审查程序与要求的落实下,对于过失犯罪嫌疑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双方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应予以特殊关照。对于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损失的犯罪嫌疑人,以及经审查认为和解合法且自愿履行的案件,应予以宽容和理解。同时,在逮捕审查程序中,确保案件的合法性、证据的充分性和程序的合规性,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第六条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
(一)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三)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四)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伤害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