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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可以主张哪些形式的损害赔偿?

来源:汇意旅游网

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包括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情形。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包括起诉状、婚姻关系证明、身份证件、孩子证件、财产清单和感情破裂证据。起诉离婚通常需要三个月至六个月的时间进行审理。

法律分析

一、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有: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6.感情破裂的证据。

三、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时间?

起诉离婚需要三个月至6个月左右的时间。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离婚起诉所需材料包括离婚起诉状、婚姻关系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夫妻共同财产清单以及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离婚的审理时间一般为三个月至六个月,具体时间根据案件的复杂性和法院的审理程序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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