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证据可证明夫妻关系破裂: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书面证据表示悔改;
2、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软件聊天记录等;
3、抓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很难收集,可以拍照、录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
4、有家庭暴力行为的,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调解证据;
5、医院残疾、伤害鉴定等;
6、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亲友邻居的证人证言,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者劳动教育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育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