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前陪嫁金不算夫妻共有财产,除非是夫妻双方有特殊约定。正常情况下陪嫁金应属于是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女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的,则陪嫁金在此情况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Copyright © 2019- hids.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8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