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购买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或一方名下但不排除另一方所有权,属于夫妻共同出资所有的共同财产。婚前一方购买房产,订立赠与协议后双方结婚,该房产为双方所有的共同财产。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未约定夫妻财产的法律规定,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法律分析
1、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或其中一方名下,但不存在排除另一方所有权的情况。此时,应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出资所有的共同财产。
2、其中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出资购买的房产,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并且双方订立了相应的赠与协议。此时,应视为一方对另一方赠与了房产的一部分所有权。在双方登记结婚后,该房产应被认定为双方所有的共同财产。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的一种财产制度。订立夫妻财产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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