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如果房屋原主人过世,并不会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执行。而且,如果房屋被继承人继承,购房者可以要求继承人协助完成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法律分析
如果房屋原主人过世,并不会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执行。而且,如果房屋被继承人继承,购房者可以要求继承人协助完成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
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拓展延伸
房屋过户的法律规定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但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签订:过户前,卖方和买方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售价、过户日期、付款方式等事项。
2. 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包括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缴纳相关税费、解除抵押权等。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由当地房屋管理部门负责。
3. 房屋过户登记:房屋过户后,买方需向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并提供过户证明、房屋权属证明等文件。过户登记部门审核通过后,颁发过户证。
4. 付款及交付房屋:过户完成后,买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屋售价。卖方则需在过户后,将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交回给买方。
5. 过户后管理:过户后,买方需按时缴纳房屋过户相关税费,并维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和卫生。
房屋过户涉及的法律规定较为复杂,为确保过户顺利,建议在过户前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房屋管理部门。
结语
房屋原主人过世并不会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执行,购房者可以要求继承人协助完成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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