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前18,000元到手金额计算如下:
1. 首先,将税前金额18,000元乘以1000,得到18,000,000分,即:
18,000元 × 1000 = 18,000,000分
2. 由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因此应纳税部分为:
18,000,000分 - 5,000,000分 = 13,000,000分
即:13,000元
3. 接下来,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3,000元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3%。因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3,000元 × 3% = 390元
4. 最后,从税前金额中扣除税款,得到实际到手金额:
18,000元 - 390元 = 17,610元
因此,税前18,000元最终到手为17,6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