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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公交车时因突然刹车而受伤的责任由谁承担?

来源:汇意旅游网
第1种观点: 急刹车乘客受伤可以要求开车的司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司机和乘客之间形成客运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司机有义务将乘客及时、安全地送至目的地。如因急刹车导致乘客受损害的,应承担侵犯其生命健康权之侵权责任。若急刹车是第三人原因所导致的,司机可以找第三人进行追偿。若受伤乘客与司机协商赔偿未果,受伤乘客可将司机以及相应的保险公司都列为被告,这样的诉讼方式,有利于受伤乘客的索赔。一、消费者维权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二、消费者维权方式:1、接受投诉后,即向被投诉单位或主管部门发出转办单,并附上投诉信,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在一定 期限内答复;2、对内容复杂、争议较大的投诉,消协将直接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需要鉴定的,将提请有关法定鉴定部门 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结论;鉴定所需的费用一般由鉴定结论的责任方承担; 3、对涉及面广、危及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或者损害消费者权益情节严重又久拖不决的重要投诉,将向或有关部 门及时反映,同时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乘客购买了车票既认定其与公交车所属公司具备运输关系,公交方有义务安全准时将乘客送到目的,对于急刹车时的情况,若是在这之前司机已经做出了警示提醒,但是乘客由于自身原因没有注意而导致受伤的,则公交方可以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反之若是司机急刹情况属于突然行为,则公交方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急刹车乘客受伤可以要求开车的司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司机和乘客之间形成客运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司机有义务将乘客及时、安全地送至目的地。如因急刹车导致乘客受损害的,应承担侵犯其生命健康权之侵权责任。若急刹车是第三人原因所导致的,司机可以找第三人进行追偿。若受伤乘客与司机协商赔偿未果,受伤乘客可将司机以及相应的保险公司都列为被告,这样的诉讼方式,有利于受伤乘客的索赔。消费者维权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消费者维权方式:1、接受投诉后,即向被投诉单位或主管部门发出转办单,并附上投诉信,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在一定 期限内答复;2、对内容复杂、争议较大的投诉,消协将直接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需要鉴定的,将提请有关法定鉴定部门 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结论;鉴定所需的费用一般由鉴定结论的责任方承担;3、对涉及面广、危及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或者损害消费者权益情节严重又久拖不决的重要投诉,将向或有关部 门及时反映,同时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交车上司机急刹车导致乘客摔伤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公交公司请求支付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2种观点: 一、公交急刹车导致乘客的摔倒承担责任吗1、在公交车上由于急刹车导致乘客摔倒受伤,应该由公交公司承担相应责任。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二、公交车上摔伤责任划分有哪些1、如果在公交车上乘客是由于司机的急刹车而摔倒的,公交集团承担大部分或全部责任;2、如果公交车上司机无故急刹车导致乘客摔倒的,司机承担大部分责任;3、如果乘客摔倒主要是自己的原因,公交集团不承担责任或者承担小部分责任;4、如果乘客被挤倒、推倒,抓到肇事人的,由肇事人承担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乘客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受损害,受害乘客可以选择以侵权(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或者违约(客运服务合同纠纷)为由请求公交车公司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急刹车乘客受伤可以要求开车的司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司机和乘客之间形成客运 运输合同 法律关系,司机有义务将乘客及时、安全地送至目的地。 如因急刹车导致乘客受损害的,应承担侵犯其 生命健康权 之 侵权责任 。若急刹车是第三人原因所导致的,司机可以找第三人进行追偿。若受伤乘客与司机协商赔偿未果,受伤乘客可将司机以及相应的保险公司都列为被告,这样的 诉讼 方式,有利于受伤乘客的索赔。法律客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 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 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交车上司机急刹车导致乘客摔伤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公交公司请求支付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3种观点: 急刹车乘客受伤可以要求开车的司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司机和乘客之间形成客运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司机有义务将乘客及时、安全地送至目的地。如因急刹车导致乘客受损害的,应承担侵犯其生命健康权之侵权责任。若急刹车是第三人原因所导致的,司机可以找第三人进行追偿。若受伤乘客与司机协商赔偿未果,受伤乘客可将司机以及相应的保险公司都列为被告,这样的诉讼方式,有利于受伤乘客的索赔。一、消费者维权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二、消费者维权方式:1、接受投诉后,即向被投诉单位或主管部门发出转办单,并附上投诉信,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在一定 期限内答复;2、对内容复杂、争议较大的投诉,消协将直接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需要鉴定的,将提请有关法定鉴定部门 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结论;鉴定所需的费用一般由鉴定结论的责任方承担; 3、对涉及面广、危及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或者损害消费者权益情节严重又久拖不决的重要投诉,将向或有关部 门及时反映,同时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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