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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副支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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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村书记的行政级别是没有行政级别的。村书记基本都来自农村,其中还有一些大学生村官。他们是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不是国家干部,而是通过所属村庄村民的合法选举产生的。村支书是村党支部书记的简称。村党支部是我们党最基层的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政府组织。全部称为“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村支书由村党支部党员选出,特殊理由由上级党组织任命。城乡按居民居住地划分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出。书记是该村党支部的书记,是党内最基层的干部。村委会书记一般由村党支部党员选举产生,有特殊理由由上级党组织任命。村主任是该村村民自治组织选出的负责人,不属于有等级的干部。但是虽然本质上村干部不是国家干部的,但在某一些协助政府管理的特殊情况下,我们应该将其视为国家干部,此时他们拥有国家干部的权力。村委会书记的职责:1、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党员群众从事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2、要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的想法,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实事求是,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3、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解决矛盾纠纷,必要时主动报警,维护受害者权益,预防再次犯罪行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法治中国建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村支书与村主任(村长)的区别:个人身份有差异:村支书必须是党员,村主任不一定。产生的办法有差异:村支书一般由村党支部党员选举产生,如有特殊原因则由上级党组织委派。村主任必须由本村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不能任命和指派。二、村支书与村主任(村长)职责不同:村支书:执行好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村党支部建设。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村主任:在村党总支部领导下,抓好村委会职权范围的各项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村委副书记是没有编制的。村干部不属于国家编制内干部,是通过村民选举产生的,是区别国家公务员的特殊群体,游离于正式体制之外,没有编制的,无法享受公务员待遇,属于不脱产边缘化干部。法律客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农村实际工作情况,村副支书应有以下职责。 其一,副支书是支书的参谋和助手。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支书工作,并具体分管某项工作。在支书委托的情况下,副支书可以行使支书的某些职权,有时起到左臣右相的作用。一般地说,在党务问题上,如果没有副支书作助手,支书就忙得不亦乐乎,处理问题就显得势单力薄。如果有副支书支持,就会得心应手。 其二,副支书是党支部的内当家。目前,农市村党支部委员一般3-5人,最多的7人。除了支书、副支书外,其他委员由村委会干部、 经联社干部及个别组长兼任,没有专职的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和妇女委员等。这些职务多由副支书兼任,涉及到这方面的工作,多由副支书承担。村党支部对上对外,多由支书出面。党支部包括村委会,经联社的一些内务工作,多数是副支书负责。 其三,副支书是村支书和村主任关系的调节剂。村支部和村委会,虽说一个是党的基层组织,一个是村民自治组织,但是,基本上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成天在一起活动,除了组织生活会和发展党员等党内工作外,党支部和村委会没有明显的区别。村里“麻雀虽小,肝胆俱全”,工作千头万绪。由于种种原因,支书和主任难免产生一些分歧,有的不但不合作,反而搓反索。除了原则问题外,副支书应起调节润滑和催化剂作用,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第2种观点: 村委委员是委员中的基层职务,是村民们选举出来的代表人物。村委委员的主要职责是:1、管理村民土地并呼吁村民保护环境。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2、举办和管理本村事业。举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建立工作制度。负责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党员、千部和群众的积极性;4、做好教育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带头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村民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5、维护本村治安。维护本村社会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和计划生育等工作;6、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执行党员大会的决定;7、编制并管理本村财务。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8、制定发展规划。制定落实村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委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9、管理本村经济发展。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者权益。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村委会副主任是村委会主任的助手,其主要职责是:1、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展开工作。2、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或者其他经济。3、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4、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5、交易和引导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6、协助有关部门,对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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