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伤残十级和工伤十级是有区别的,伤残十级只是国家认证发放残疾证书,而工伤十级需要医疗机构鉴定,才能发放工伤十级证书,而且还要发放工伤赔偿和补贴,以及以后工伤十级的工资待遇,所以说,伤残十级和工份十级有一定区别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1种观点: 10级工伤的赔偿是:1.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院伙食补助费等于地方规定标准乘住院天数;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3.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等于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4.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一、工伤十级赔偿程序要多久?工伤十级赔偿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两个程序后,才能赔偿,由于存在地区间差异,具体的时间不好一概而论。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2种观点: 一、工伤10级伤残赔偿标准1、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一般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对于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的职工,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若合同到期、劳动关系解除,或职工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则职工依法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交通事故10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十级工伤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贴7个月的个人工资。个人工资指的是受伤的职工在工伤前,或者在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当事人工资高于该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就按该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进行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1种观点: 工伤六根肋条能评几级伤残工伤断六根肋条能做八级伤残鉴定,八级伤残包括:1.双侧多根多处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2.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3.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4.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5.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膝关节活动功能丧失百分之七十五能评几级伤残?法律分析:一,当事人属于几级伤残,要看致残原因,工伤和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当事人可向当地有鉴定资质的鉴定部门提出;伤残认定是一切赔偿的基矗 1,如果属于工伤的,当事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膝盖以下缺失的,双足和单足的判断标准是不一样伤残鉴定膝盖。一,当事人属于几级伤残,要看致残原因,工伤和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当事人可向当地有鉴定资质的鉴定部门提出;伤残认定是一切赔偿的基矗 1,如果属于工伤的,当事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膝盖以下缺失的,双足和单足的判断标准是不一样。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7七级5.7.1定级原则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7.2七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7.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七级。22)四肢大关节之一人工关节术后,基本能生活自理3)四肢大关节之一关节内骨折导致创伤性关节炎,遗留中重度功能障碍.8八级5.8.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8.2八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8.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八级。24)四肢大关节之一关节内骨折导致创伤性关节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10 十级5.10.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5.10.2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工伤左手食指无名指能评几级伤残工伤左手食指中指和无名指残疾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受伤程度和受伤部位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但是根据《工伤鉴定标准》规定,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是十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脾破裂能评几级伤残脾脏破裂,根据是修补术,还是部份切除,或者全切除,可以评定不同的伤残等级。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九级:胸、腹腔脏器探查术或修补术后。右手小X指全截工伤能评几级伤残手指工伤骨折算几级伤残,需要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对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综合鉴定。其他人说的都不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工伤鉴定与法律规定即可,法条规定十分明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3种观点: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工工伤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本标准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4854,所有部分.声学校准测听设备的的基准零级GB/T734l,所有部分.听力计GB/T7582—2004声学听阈与年龄关系的统计分布GB/T7583声学纯音气导昕阈测定保护听力用GB11533标准对数视力表GBZ4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GBZ5职业性氟及无机化合物中毒的诊断GBZ7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诊断标准GBZ9职业性急性电光性眼炎,紫外线角膜结膜炎.诊断GBZ12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GBZ23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GBZ24职业性减压病诊断标准GBZ35职业性白内障诊断标准GBZ45职业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诊断标准GBZ49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Z54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诊断标准GBZ57职业性哮喘病诊断标准GBZ60职业性过敏性肺炎诊断标准GBZ61职业性牙酸蚀病诊断标GBZ70尘肺病诊断标准GBZ8l职业性磷中毒诊断标准GBZ82职业性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诊断标准GBZ83职业性慢性砷中毒诊断标准GBZ94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GBZ95放射性白内障诊断标准GBZ96内照射放射病诊断标准GBZ97放射性肿瘤诊断标准GBZ101放射性甲状腺诊断标准GBZ104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105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106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GBZ107放射性性腺疾病诊断标准GBZ109放射性膀胱疾病诊断标准GBZ110急性放射性肺炎诊断标准GBZ/T238职业性爆震聋的诊断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劳动能力鉴定法定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法规规定,在评定伤残等级时通过医学检查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伤残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做出的技术性鉴定结论。3.2医疗依赖工伤致残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后仍不能脱离治疗。3.3生活自理障碍工伤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
第1种观点: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下列51种情况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1)颅骨缺损9~24平方厘米,无功能障碍;(2)一侧不完全性面瘫;(3)面部轻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4)全身瘢痕面积<30%;(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6)双眼矫正视力≤08;(7)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期(或轻、中度),或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无晶体;(8)晶体脱位;(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10)球内异物未取出者;(11)外伤性瞳孔放大;(12)双耳听力损失≥26dbhl,或一耳≥56dbhl;(13)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14)发声障碍;(15)一耳或双耳缺损>2平方厘米;(16)一耳或双耳再造术后;(17)铬鼻病(无症状者);(18)嗅觉丧失;(19)牙齿除8888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20)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ⅰ度;(21)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曾取出;(22)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23)鼻中隔穿孔;(24)鼻或面部有>1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痕;(25)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2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2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平方厘米以上);(28)手背植皮面积>50平方厘米,并有明显瘢痕;(29)一拇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30)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31)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32)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33)足背植皮,面积>100平方厘米;(3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35)外伤后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椎间盘切除或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36)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37)胸壁异物滞留;(38)肋骨、锁骨、胸骨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39)肝修补术后;(40)脾修补术后;(41)胰修补术后;(42)开腹探查或胃修补术后;(43)开腹探查或结肠修补术后;(44)开腹探查或小肠修补术后;(45)肾修补术后;(46)膀胱修补术后;(47)卵巢修补术后;(48)输卵管修补术后;(49)乳腺修补术后;(50)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51)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十级伤残的标准为: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划分依据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3种观点: 1)颅骨缺损9~24cm2,无功能障碍;2)一侧不完全性面瘫;3)面部轻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4)全身瘢痕面积<30%;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6)双眼矫正视力≤0.8;7)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期,或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无晶体;8)晶体脱位;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10)球内异物未取出者;11)外伤性瞳孔放大;12)双耳听力损失≥26dBHL,或一耳≥56dBHL;13)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14)发声障碍;15)一耳或双耳缺损>2cm2;16)一耳或双耳再造术后;17)铬鼻病;18)嗅觉丧失;19)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20)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Ⅰ度;21)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曾取出;22)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23)鼻中隔穿孔;24)鼻或面部有>1cm2的增生性瘢痕;25)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2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27)指端植皮术后;28)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29)一拇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30)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31)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32)除 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33)足背植皮,面积>100cm2;3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35)外伤后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椎间盘切除或韧带修术后无功能障碍;36)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37)胸壁异物滞留;38)肋骨、锁骨、胸骨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39)肝修补术后;40)脾修补术后;41)胰修补术后;42)开腹探查或胃修补术后;43)开腹探查或结肠修补术后;44)开腹探查或小肠修补术后;45)肾修补术后;46)膀胱修补术后;47)卵巢修补术后;48)输卵管修补术后;49)乳腺修补术后;50)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51)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第1种观点: 工伤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几个伤残等级?哪级最重?工伤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这样说理解吗?
第2种观点: 一、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1、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一共有十级,最重是一级,最轻是十级。根据国家相应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怎么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如下:1、提出申请,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进行审查;3、鉴定程序;4、鉴定回避;5、鉴定结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一、工伤工伤鉴定职工的伤残等级职工遭受工伤的伤残等级总共有十级,工伤等级是指职工工伤与职业病的致残等级分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并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可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二、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以劳动能力鉴定、医疗依赖、生活自理障碍、器官损伤、功能障碍等相关内容为标准并以此来进行划分伤残等级。根据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综合考虑各门类问的平衡,也会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三、劳动能力鉴定划分几级伤残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具体请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造成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具体请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第四条总则鉴定原则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伤病关系处理当损伤与原有伤、病共存时,应分析损伤与残疾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根据损伤在残疾后果中的作用力大小确定因果关系的不同形式,可依次分别表述为:完全作用、主要作用、同等作用、次要作用、轻微作用、没有作用。除损伤“没有作用”以外,均应按照实际残情鉴定致残程度等级,同时说明损伤与残疾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判定损伤“没有作用”的,不应进行致残程度鉴定。致残等级划分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判断依据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第1种观点: 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六、 领件须知 经办人请持收件回执到原受理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或办理邮递。领件时请仔细检查、核对有关的材料。 七、 受理部门 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梅东路28号梅花村大夏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标准,是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其中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其具体请参考《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全文。
第3种观点: 办理政策依据 国务院《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3、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报告单; 4、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