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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要医疗终止多久,工伤赔偿纠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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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尺神经损伤一年之内可以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步骤: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一、轻伤害鉴定标准都是什么轻伤鉴定标准如下:1、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2、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3、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4、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一、做伤残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如下:1、入院记录;2、病历本;3、疾病诊断证明书;4、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5、伤残鉴定委托书。二、个人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鉴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6、鉴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7、总而言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轻伤一般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一般包括因为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二、交通事故骨折算工伤吗有骨折,不一定构成伤残等级,比如需要6根肋骨骨折才能构成10级伤残等级,有伤残等级,也不全是骨折引起的,比如交通事故致使智力低下,导致的智力障碍的。在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一般情况下在没有功能性障碍时,是无伤残等级的。而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一样,是需要伤者在医疗终结、伤情稳定之后才能进行鉴定的。伤者或者代理人递交齐全资料向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申请。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一般伤者需要提供如下材料。1、入院记录2、出院记录;3、出院小结;4、病历本;5、疾病诊断证明书;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7、交通事故认定书;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2种观点: 一、手臂神经损伤可以鉴定工伤吗可以。神经挫伤有没有造成功能障碍,没有功能障碍的话,是达不到残疾程度的。可按工伤不够伤残等级赔偿。工伤受伤伤情较轻,够不上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社保支付80%左右,单位支付20%);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100元/天×70%(社保支付);3、护理费:住院天数×50元/天(单位支付);4、交通费:300-1000(社保支付);5、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有单位承担,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劳动者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齐。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该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的评定。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进行,但若伤情已稳定,则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鉴定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的评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则要在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上述法条中对于治疗终结的理解,可以是基本治疗期届满、无需继续治疗、或已经没有治好的可能。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致人损伤,3个月以后就可以评定伤残了,但特殊情形还是得依据具体的治疗情况来确定。

第3种观点: 可以。工伤鉴定的步骤:1、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明;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一、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二、医院工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医院工伤鉴定流程:1、因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1种观点: 神经损伤一年可以工伤鉴定吗在一年之内,是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的工伤如何鉴定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工伤生活护理费怎么给?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什么情况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停止享受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工伤鉴定相关时间怎么规定的?工伤认定完毕,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受理机构一般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在60日内作出,如果申请人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提出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还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2种观点: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国家工伤鉴定标准中,神经损伤没有相对应的伤残等级条款,因此,对神经损伤不能直接定级,而是根据神经损伤导致的它所支配的肢体功能障碍程度来定级。如尺神经损伤的定级是根据它所支配的手功能的障碍情况来定级。工伤的相关法律知识《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3种观点: 可以。工伤鉴定的步骤:1、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明;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一、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二、医院工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医院工伤鉴定流程:1、因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1种观点: 工伤事故发生后,如果受害者出现伤残且病情相对稳定,应尽快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对伤残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共分为十个伤残等级和三个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或所在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等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或协商解决。法律分析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如果受害者出现了伤残,应该在病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没有规定必须在医疗终止后才能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二、工伤赔偿纠纷如何办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规定了多种解决途径。(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还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行政诉讼。(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凋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以劳动能力鉴定不需要在医疗终止后进行,伤残稳定后就可以申请鉴定。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劳动能力鉴定要医疗终止多久,工伤赔偿纠纷如何办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拓展延伸工伤赔偿纠纷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遭受工伤导致身体受到损害或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或雇主未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充分的赔偿而产生的纠纷。为解决这一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手段:1. 寻求劳动仲裁:工伤职工或其家属首先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劳动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2.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仲裁裁决不服,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工伤职工或其家属为原告,用人单位为被告。法院会依法审理此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相应的损失。3. 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工伤职工或其家属认为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决定为工伤职工或其家属主张赔偿的重要依据。4. 寻求律师帮助: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在处理工伤赔偿纠纷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提高法律意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维护。总之,工伤赔偿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工伤认定以及寻求律师帮助等途径来解决。在处理过程中,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应充分证据,以便获得合法的赔偿。结语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在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便获得合理的工伤赔偿。有关法律法规为工伤纠纷当事人提供了多种解决途径,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仲裁等。了解这些途径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如遇到工伤赔偿纠纷问题,可咨询律师获得更多帮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与单位协商二、劳动仲裁三、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3种观点: 一、劳动能力鉴定要医疗终止多久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发生伤残的,应该在病情稳定后进行,没有规定医疗终止后才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二、工伤赔偿纠纷怎样办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规定了多种解决途径。(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还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行政诉讼。(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凋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以劳动能力鉴定不需要在医疗终止后进行,伤残稳定后就可以申请鉴定。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劳动能力鉴定要医疗终止多久,工伤赔偿纠纷怎样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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