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通过申请执行人积极提供。执行案件立案时要求申请执行人随案递交《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明细表》,并留下执行人员联系电话,以便申请人在执行过程中随时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信息,不仅可提高执行效率,而且也有利于增加执行过程的透明度。
2、通过被执行人自觉申报。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舆论宣传,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同时通过对被执行人的法制教育,消除其抵制情绪和侥幸心理,促使其自觉提供财产状况及有关财产线索。
3、通过有关知情人员举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有关知情人员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其到期债权。对接到的举报电话查证属实且能够顺利执结的,及时兑现奖励,并对举报人的有关资料予以保密。最好查询当地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