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合同违约的情况,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处理:一、要求合同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是未违约一方的权利,不管违约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未违约方就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拒绝履行的,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约定违约金的,未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依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三、采用定金罚则。合同约定有定金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违约一方采取定金罚则,即交付定金一方违约的,丧失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四、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合同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赔偿,具体赔偿事项由双方协商。以上措施决不能解决纠纷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需要确定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诉讼时效为三年;其次,要看合同违约条款是否约定了违约处理方式,以及起诉法院,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最后,如果都没有约定也不属于专属管辖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