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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和丧葬费遗嘱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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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抚恤金不可以立遗嘱。抚恤金不是遗产,因为在立遗嘱时抚恤金还不存在,所以立遗嘱人无权先行处分;另外,抚恤金是对于与死者共同生活的亲属的精神抚恤,不是对于立遗嘱人本身的补偿,本人是没有所有权的,所以遗嘱中关于抚恤金的分配内容无效。抚恤金是给死者的直系供养亲属的补偿,有配偶每月发40%的分配标准、其他亲属分配标准为每月30%、如果是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分配标准的继承上增加10%。抚恤金一般多久时间到账抚恤金一般要7个工作日左右到账。法律规定,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2、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抚恤金不能成为遗产。死亡抚恤金是指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的抚慰和经济补偿的一种法律制度。而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及相关的财产性利益。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里有几个因素需要注意:一是时间点问题,即“死亡时”。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公民活着时,其财产不是遗产二是遗产为公民“个人”的财产,包括个人所有财产,也包括共有财产中应属于公民所有的财产。这需要与他人的财产相区别。通常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也有可能涉及到与家庭共有财产的区分、还有可能涉及到与他人财产的区分,如借用他人的财产或他人的财产寄放在被继承人处等等情形。故在继承开始时,首先需要将被继承人的遗产与他人的财产完全区分开。三是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如盗窃、诈骗等犯罪所得当得不属于遗产。死亡抚恤之所以不能认定为遗产,原因一是取得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后,而非死亡时遗留的,二是给付的对象不是被继承人,而是被继承人的亲属,不属被继承人“个人”财产这个因素。故不能认定为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抚恤金并不属于法定的遗产范围,因此不能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分配抚恤金。首先需要确定的是,抚恤金的性质。具体来说,抚恤金是指,死者所在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抚恤金体现了相关单位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根据民法典第1122条的规定,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同时,根据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能进入遗产继承的范围。而抚恤金是在死者死亡之后才产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因此,抚恤金并不属于合法的遗产。所以,被继承人不能以遗嘱的形式,处分抚恤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1种观点: 抚恤金不可以立遗嘱。抚恤金不是遗产,因为在立遗嘱时抚恤金还不存在,所以立遗嘱人无权先行处分;另外,抚恤金是对于与死者共同生活的亲属的精神抚恤,不是对于立遗嘱人本身的补偿,本人是没有所有权的,所以遗嘱中关于抚恤金的分配内容无效。抚恤金是给死者的直系供养亲属的补偿,有配偶每月发40%的分配标准、其他亲属分配标准为每月30%、如果是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分配标准的继承上增加10%。抚恤金一般多久时间到账抚恤金一般要7个工作日左右到账。法律规定,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2、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抚恤金并不属于法定的遗产范围,因此不能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分配抚恤金。首先需要确定的是,抚恤金的性质。具体来说,抚恤金是指,死者所在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抚恤金体现了相关单位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根据民法典第1122条的规定,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同时,根据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能进入遗产继承的范围。而抚恤金是在死者死亡之后才产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因此,抚恤金并不属于合法的遗产。所以,被继承人不能以遗嘱的形式,处分抚恤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3种观点: 抚恤金不能成为遗产。死亡抚恤金是指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的抚慰和经济补偿的一种法律制度。而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及相关的财产性利益。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里有几个因素需要注意:一是时间点问题,即“死亡时”。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公民活着时,其财产不是遗产二是遗产为公民“个人”的财产,包括个人所有财产,也包括共有财产中应属于公民所有的财产。这需要与他人的财产相区别。通常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也有可能涉及到与家庭共有财产的区分、还有可能涉及到与他人财产的区分,如借用他人的财产或他人的财产寄放在被继承人处等等情形。故在继承开始时,首先需要将被继承人的遗产与他人的财产完全区分开。三是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如盗窃、诈骗等犯罪所得当得不属于遗产。死亡抚恤之所以不能认定为遗产,原因一是取得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后,而非死亡时遗留的,二是给付的对象不是被继承人,而是被继承人的亲属,不属被继承人“个人”财产这个因素。故不能认定为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1种观点: 丧葬费抚恤金不可以写入遗嘱。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处理,并于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所能处分的应该是立遗嘱人生前所拥有的财产或财产性权益,对立遗嘱人死后所能得到的财产是不能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处理的。因此,丧葬费与抚恤金是对于死者近亲属或者相关人员的抚恤和补助,不是死者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属于死者的遗产,故死者的丧葬费与抚恤金是不能以订立遗嘱的方式进行处理。丧葬费抚恤金如何分配1、对于死亡抚恤金,其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由于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这一点可以明确。2、对于抚恤金的分配:法律对此并无明确的规定,因此,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这里的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在具体分割上,由各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起诉。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3、对于丧葬费:丧葬费本是亡者家属因安葬亡者而支出的费用,是实际支出的费用,应当是给实际支付人的,不存在继承的问题。综上所述,抚恤金和丧葬费是发放给死者家属的,不是死者的财产,所以不是遗产,遗嘱人也不可以在遗嘱中分配抚恤金和丧葬费。遗产是需要是死者的合法财产,对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当事人是可以订立遗嘱分配的,但是抚恤金和丧葬费是死后才有的,并且也不是死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3种观点: 抚恤金不属于立遗嘱人的个人财产不是遗嘱范围,不能继承。民法典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将自己的个人财产给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赠与他人。但抚恤金是用人单位给予死者亲属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不是死者生前拥有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不能用遗嘱的方式处分其死后单位发放的抚恤金。一、死者保险赔偿是否属于财产继承首先,从遗产的含义来看。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其次,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来看。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受害人近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的财产损失,而遗产是在公民死亡前就已经存在的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在公民死亡前并不存在,其并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正是由于其不属于死者遗产,债权人不能对死亡赔偿金主张权利。最后,死亡赔偿金并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虽然两者都是因为公民死亡才产生,但死亡赔偿金是在公民死亡后才产生的,并不属于公民的遗留财产。针对遗产,公民可以在生前立遗嘱予以处理,但是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能立遗嘱处理自己的死亡赔偿金。总之,死亡赔偿金作为加害人赔偿给受害方近亲属的物质性补偿,不应属于遗产,更不能用来偿还受害方生前所欠债务或者税收。二、死亡抚恤金是否确定遗产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都是死者去世后产生的,并且一般都是支付给死者家属的,不是死者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抚恤金是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的补偿,应由受抚慰的死者家属享有,不属于个人财产,更不属于遗产范围。三、遗嘱继承人包括了什么人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一规定说明,我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被继承人可以把自己的财产留给上述法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中的任何人,但是不应违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即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除此之外,既可以指定由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也可把遗产的一部或全部不给有劳动能力的父母、配偶,而遗留给兄弟姐妹,也可以越过其子女,把遗产直接遗留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3款的规定,公民也有权把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人可能是与被继承人无任何亲属关系的公民。但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能作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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