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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费是不当得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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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费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除非是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等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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