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
别的公司或者单位冒用个人信息,虚假支付工资,可能主要目的还是虚增成本费用,减少利润,以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这样就涉嫌偷税,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举报。举报时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可以拨打当地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电话,也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举报。若举报属实并经查处、减少或者挽回国家损失,还可以依法领取举报奖励。
这样也省去以后麻烦:因为如果只是申诉或者删除,那家单位还是一直冒用信息支付工资,明年申报时还是需要进行相关操作。若经税务机关查处,则会尽可能防止或者避免这种情况继续发生。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侵权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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