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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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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房屋买卖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持买卖协议、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需进行登记发证,购房需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产转让或变更时,需进行相应登记手续。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办理。法律分析可以,有房产证就可以卖。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拓展延伸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丢失后如何处理房屋买卖事宜?当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丢失后,处理房屋买卖事宜需要采取一些措施。首先,应尽快向相关部门报案并申请补办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同时,与买卖双方协商,可以考虑签署补充协议或补充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此外,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委托律师进行法律程序和证明文件的重建工作。在处理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和与房屋买卖有关的文件,以便日后维护自己的权益。最重要的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确保房屋买卖事宜得到妥善处理。结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持有房产证的卖方可以进行房屋出售。买卖双方需携带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要求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需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凭土地使用权证书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还需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根据其他法律的规定,也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房地产交易第五节中介服务机构第五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章附则第四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购房合同丢失,是可以到相应部门进行补办。只要当时的房子在购买时办理的是合法的手续,那在部门的系统中就是可以查得到的,只需要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2、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3、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购房合同丢失,是可以到相应部门进行补办。只要当时的房子在购买时办理的是合法的手续,那在部门的系统中就是可以查得到的,只需要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2种观点: 一、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办呢?1、首先可以先协商解决,就是向开发商说明情况,看开发商能否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这个就必须开发商同意的,一般来说,都是不会拒绝的,出现的费用由购房者出就行,只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的。2、法律依据:《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二、保险单丢失了怎么办?保险单是客户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它基本载明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理赔时的重要单证之一,所以它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通常情况下寿险合同的效力会延续相当长的时间,几年甚至几十年,如果不发生理赔,保险单一般是不会轻易“抛头露面”的。所以专家建议您保险单要妥善保管,要象对待您的存折或银行卡那样精心保全,不妨把它们放在一起。保险单一旦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补发手续,办理补发保单手续时须携带投保人的身份证件、填写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并由投保人亲笔签名,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须填写委托授权书并携带受托人的身份证件。补办后的新保单对保险合同的效力没有任何影响。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合同丢了,可以到开发商处补办,开发商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为买方补办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九十 【出卖人基本义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1种观点: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存在交易关系的重要证据,如果合同丢失了,当事人应当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与合同的另一当事人协商补充签署一份新合同;2、对方拒绝签署的情况下,如果可以寻找到其它证据证明合同存在事实的,该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约束合同签订双方的行为,比如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录音录像等。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合同存在过,或者只有复印件、扫描件,而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也就是说,单单有复印件是不够的,还要找其他证据与之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如果双方均承认合同的存在,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丢了,没有什么影响。如果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你需要寻找其他证据,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合同纠纷到起诉时可以暂时不向立案庭提交证据原件,只要提供复印件给即可。但是在庭审时,举证质证环节就必须提交原件。拓展资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合同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后,合同即成立,之后合同原件丢失的,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或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2种观点: 合同丢了能够补。一般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具体如下:1、如果是合同双方都承认的合同,可以联系合同相对人重新补签合同,或是复印一份合同相对方手里的合同原件,双方在合同复印件上签字;2、如果合同相对方不承认或者不按照原合同内容履行合同义务的,建议收集保存好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电话、邮件、短信等沟通记录、交货、付款等履行凭证等用于证明合同存在及合同内容的证据;3、如果是需要到有关部门登记或备案的合同,若已完成登记或备案,且登记或备案合同与实际相一致,可以直接到有关部门查询;4、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同权益,要妥当的保存合同原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3种观点: 合同意外丢失,有以下的处理方法: 1、协商重新签署一份,或提供复印件让对方签署与原件一致的文字,对方拒绝签字的,可以通过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证明双方签订的合同;2、对方承认合同的存在,并按照合同履行了全部义务,合同完成了大部分功能,其证据效力意义不大;3、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需要通过诉讼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或继续履行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是指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就是合同。合同自成立起,当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约束如果发生情况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合同原件丢失对方违约不认怎么办合同原件丢失对方违约不认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向起诉解决,但同样也需要有其它的合法证据;这样才能获得的受理;同时在起诉时还需要提交起诉状,同时还要确保自己符合起诉的条件。贷款合同如果遗失怎么办购房贷款合同相对来说是很重要的合同,涉及的金额大,并且在你还清贷款办理撤销房产抵押手续时,是需要你凭贷款合同等资料办理的。如果发生遗失后,以下三种方法可以补办:1.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贷款银行,让银行重新给你一个原合同复印件,然后加盖银行公章。2.如果你当时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档案。3.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还可以到房产抵押部门去查档,这个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一般不会很多。由此可以看出,贷款合同丢失有补救方法,但是过程都比较麻烦。有的单位也会嫌麻烦不愿意查档。有的银行在补办合同时,有可能还会需要买卖双方都到场,并带齐相关证明资料。因此,我们尽量在生活中养成保管好重要物品的习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丢失情况处理如下:1、查看产权证是否还在,合同只是对开发商的约束。2、询问开发商是否有电子合同。3、去当地的房管局,看是否有记录。4、房产过户登记,如果登记了,就可以证明房子的所有权是归属,补办房产证即可。如果没有办理登记,即房管部门的登记是原房东的,则他对房子有所有权,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就无法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处理方法如下:1、没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要作废剩下的合同,和开发商新签合同;2、在做完预售登记办银行按揭前丢失的,那要刊登合同作废声明。期满后拿着报纸去注销所并和开发商重新签合同,再做预售登记;3、在预售登记后办好银行按揭后丢失的,那不仅要办第二种手续,还要和贷款银行签变更协议,并把新合同放在银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五条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第一,在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即可。第二,在预售登记后,未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先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进行预售登记。第三,在预售登记后,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丢失,所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购房合同丢失,是可以到相应部门进行补办。只要当时的房子在购买时办理的是合法的手续,那在部门的系统中就是可以查得到的,只需要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2种观点: 一、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办呢?1、首先可以先协商解决,就是向开发商说明情况,看开发商能否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这个就必须开发商同意的,一般来说,都是不会拒绝的,出现的费用由购房者出就行,只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的。2、法律依据:《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二、保险单丢失了怎么办?保险单是客户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它基本载明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理赔时的重要单证之一,所以它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通常情况下寿险合同的效力会延续相当长的时间,几年甚至几十年,如果不发生理赔,保险单一般是不会轻易“抛头露面”的。所以专家建议您保险单要妥善保管,要象对待您的存折或银行卡那样精心保全,不妨把它们放在一起。保险单一旦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补发手续,办理补发保单手续时须携带投保人的身份证件、填写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并由投保人亲笔签名,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须填写委托授权书并携带受托人的身份证件。补办后的新保单对保险合同的效力没有任何影响。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合同丢了,可以到开发商处补办,开发商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为买方补办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九十 【出卖人基本义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丢失情况处理如下:1、查看产权证是否还在,合同只是对开发商的约束。2、询问开发商是否有电子合同。3、去当地的房管局,看是否有记录。4、房产过户登记,如果登记了,就可以证明房子的所有权是归属,补办房产证即可。如果没有办理登记,即房管部门的登记是原房东的,则他对房子有所有权,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就无法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购房者的合同丢失没有太大关系。补办也是很容易的事。2、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3、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4、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5、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二手房购房合同丢了要换成新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购房合同丢失,是可以到相应部门进行补办。只要当时的房子在购买时办理的是合法的手续,那在部门的系统中就是可以查得到的,只需要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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